关于领取翻译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社会工作者招标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各类职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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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5日发表
关于领取翻译、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社会工作者、招标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各类职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7月20日(含20日)之前交过照片的,请于7月30日之前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市人社局职称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520室)领取证书。代领证书的需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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