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岗)及双示范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公示
关于推荐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岗)及“双示范”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对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的通知》(豫人社[2014]29号)精神,我市经层层推荐、集体研究和征求意见,拟推荐9个单位、16个岗位及2个乡镇(办事处)为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岗)和“双示范”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候选对象。名单如下:
一、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平顶山市统计局;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共宝丰县委组织部;舞钢市庙街乡人民政府;湛河区发改委
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平顶山市发改委窗口(行政审批服务科);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大队第二服务窗口;平顶山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平顶山市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平顶山市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平顶山市档案局保管利用科(岗);平顶山市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舞钢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办公室;平顶山市新华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平顶山市湛河区司法局北渡司法所;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石龙区公安局高庄派出所
三、“双示范”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舞钢市尹集镇人民政府;湛河区姚孟街道办事处
对上述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4年11月16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反映。
通讯地址:新城区行政综合楼539室
联系电话:0375——2979995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