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市委(县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人才强省战略,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组织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方案,高质量完成选拔招募工作
(一)丰富服务岗位。根据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在原有“三支一扶”项目外,细化岗位分类,拓展到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文化建设、贫困村整村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领域中去,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基层各项事业。
(二)按时完成招募工作。2013年,中央下达我省800名招募计划,各省辖市要按照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制定的2013年招募方案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招募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切实提高招募质量。6月份启动招募工作并完成招募任务。
(三)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各地要扎实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培训工作,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时准确理解掌握党和国家在“三农”方面的基本方针、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现状和发展前景,掌握基层工作方式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变。
(四)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各级“三支一扶”办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的上报和更新工作。省“三支一扶”办于7月15日前将新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录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数据库,由省“三支一扶”办于7月31日前上传工作信息;8月31日前,根据上岗实际情况,校正有关数据;9月30日前,上报当年期满人员基本信息;12月31日前,完善在岗人员和服务期满人员的各类数据,确保真实有效。
二、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
(一)明确岗位职责。各地要注重结合岗位特点,进一步明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基层服务单位要针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特点,给他们分配具体的工作,提供干事创业的机会和舞台,尽量做到人岗相适。继续做好择优选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价。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价,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及时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服务期满不再续聘。
(三)提高服务水平。各地要认真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工作,完善日常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要协调基层服务单位安排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要注重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脚踏实地、甘于奉献,积极投身基层各项事业。要做好“传帮带”,实行结对帮扶,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健康成长。要结合实际,依托互联网、报纸、热线电话等多种载体,搭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交流平台,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履行各类信息上报的审核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录用人员信息、在岗人员信息、期满人员信息、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等。省“三支一扶”办每年将对信息报送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各地要不断完善本地“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相关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三、落实资金保障,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一)切实落实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服务期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各地要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豫财社〔2011〕46号)规定,认真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政策,按月足额发放,不得拖欠。
(二)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从2013年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要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同时要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当地财政列支。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要统筹协调,加强督促和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三)强化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豫财社〔2011〕46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组织“三支一扶”计划必要的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经费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工作,不断完善使用方式,保证专款专用。
四、拓宽就业渠道,全力做好期满就业工作
期满就业直接关系到每个“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省辖市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等省直九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2〕1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3〕18号)文件要求,确保岗位、编制、工资待遇落实到位。
(一)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自2011年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5%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认真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等相关政策。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和《关于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3〕7号)要求,加强协调,切实落实定向考录等政策,组织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工作。各地要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2〕18号精神,支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扶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
(三)做好其他相关政策衔接。各地要注重政策配套衔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培训管理、升学考研、工龄计算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其户籍、档案转移接续手续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0〕126号)规定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同等享受生源地相关优惠政策。
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2013年“三支一扶”实施工作
“三支一扶”计划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推进“三支一扶”工作。各地要结合培育和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征文、表彰等活动,广泛宣传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突出业绩,进一步扩大“三支一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3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三支一扶办[2013]7号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3〕20号)文件要求,现将《河南省2013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
2013年6月3日
河南省2013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3〕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
二、目标任务
今年全省共招募800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为2年,期限为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服务范围:在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基础上扩大到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岗位。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岗位须是农林牧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4热爱基层工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
6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自2011年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5%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三)“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自主创业、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的相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从2013年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要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同时要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当地财政列支。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要统筹协调,加强督促和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五、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公室)于2013年6月3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及有关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招募岗位计划。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3年6月8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13年6月9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13年6月10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所报服务地省辖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具体地点及咨询电话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
2资格审查与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有条件的省辖市可实行网上报名。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考生报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并填写《河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毕业证明并加盖公章,并由本人提交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2012年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于2013年6月20日上午8∶00—下午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禁止他人代领。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三)考试实施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省辖市分别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考务工作由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考生可于2013年6月30日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7月6日全省统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省辖市招募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地点由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省辖市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基层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合格、审批通过者予以招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13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六)培训上岗
培训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指导,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实施。7月上旬,被确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要求携《2013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并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和基层公共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心理健康知识;“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以上体检、考察、培训工作应在2013年7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精心组织,强化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按时限要求,精心组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确保每个工作环节有条不紊地推进。为确保此次招募工作的公开、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加强管理,搞好服务。要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后续管理、考核和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深入了解高校毕业生上岗服务的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各地要结合培育和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突出业绩,进一步扩大“三支一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金轩
联系电话:0371—69690090
传真电话:0371—69690090
电子邮箱:hnrsljx@126.com
邮政编码:450018
2013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名额分配方案
省辖市 | 支教 | 支农 | 支医 | 扶贫 | 就业和社会保障 基层服务 | 招募计划数 |
郑州 | 10 | 4 | 10 | 12 | 24 | 60 |
开封 | 4 | 3 | 4 | 5 | 14 | 30 |
洛阳 | 13 | 12 | 15 | 10 | 20 | 70 |
平顶山 | 9 | 8 | 1 | 12 | 20 | 50 |
安阳 | 0 | 3 | 0 | 3 | 4 | 10 |
鹤壁 | 5 | 3 | 3 | 0 | 18 | 29 |
新乡 | 10 | 10 | 12 | 5 | 13 | 50 |
焦作 | 6 | 2 | 5 | 2 | 5 | 20 |
濮阳 | 21 | 6 | 10 | 3 | 10 | 50 |
许昌 | 8 | 5 | 8 | 6 | 8 | 35 |
漯河 | 4 | 4 | 2 | 2 | 2 | 14 |
三门峡 | 8 | 8 | 7 | 6 | 11 | 40 |
商丘 | 10 | 5 | 8 | 7 | 10 | 40 |
周口 | 30 | 5 | 10 | 10 | 20 | 75 |
驻马店 | 13 | 12 | 10 | 20 | 15 | 70 |
南阳 | 5 | 6 | 6 | 15 | 18 | 50 |
信阳 | 10 | 8 | 21 | 18 | 30 | 87 |
济源 | 8 | 2 | 3 | 2 | 5 | 20 |
合计 | 174 | 106 | 135 | 138 | 247 | 800 |
省辖市 | 报名地点(网址) | 报名电话 |
郑州 | http://www.zzrsks.com.cn | 报名咨询:0371-67185381 技术咨询:0371-67188349 |
开封 | 开封市人社局院内(207室)(金明广场东200米路北,康平路1号) | 0378-3666028 |
洛阳 | 洛阳市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86号B区服务大厅北侧环岛9号窗口 | 0379-69933813 |
平顶山 | 平顶山市人才市场(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 | 0375-2979952、4970298 |
安阳 | 安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西厅 (安彰大道40号原科技大楼) | 0372-2209313 |
鹤壁 | 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市政府第一综合楼六楼西会议室 | 0392-3316985 |
新乡 | 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楼(新乡市人民路老步行街南口) | 0373-2054494 |
焦作 | 焦作市人社大厦一楼大厅(焦作市丰收路与政二街交叉口东南角、花卉市场对面) | 0391-8826978 |
濮阳 | 濮阳市人力资源培训大楼一楼大厅(濮阳市开州路南段路东205号院) | 0393-8660810 |
许昌 | 许昌市人才市场(前进路与毓秀路交叉口向北20米路西) | 0374-2332618、8381000 |
漯河 | 漯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306 室(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7号院) | 0395-3133375 |
三门峡 | 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崤山路中国银行二楼) | 0398-2976816、2871276、2870216 |
商丘 | 商丘市行政中心一号楼1832房间 | 0370-3289836 |
周口 | 周口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 | 0394-8270012 |
驻马店 | 驻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 (健康路西段) | 0396-2811984 |
南阳 | 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 | 0377-63399727 |
信阳 | 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420室)羊山新区新五大道 | 0376-7676838 |
济源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15房间 (济源市黄河路811号) | 0391-6620351、6610352 |
《河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在“资料”栏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