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毕业生户口
事项名称:代办毕业生户口
一、服务对象:人事代理人员
二、设立依据: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教育委员会、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粮食厅《关于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档案管理和户粮关系迁移问题的通知》(豫人〔1999〕31号);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豫公通〔2003〕244号
三、受理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四、办理地址: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四楼人事代理服务厅
五、受理条件:档案在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应届毕业生和本科以上学历的其他人事代理人员。
六、申请材料:1.存档凭证;2.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迁移证;5.两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6.身份证复印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正常工作日受理,40个工作日办结。
九、咨询电话:0375—4996895
十、监督电话:0375—4996862
十一、办理流程:材料审核无误后移交公安机关户籍室审核办理。
代办毕业生户口业务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