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建二建增项审核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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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5日发表
2017年报考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增项的考生,经研究并报请省人社厅同意,经核实其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属实,按老考生对待,确定审核通过。
请没有来审核的考生于6月30日前带其身份证、二建证等相关资料到行政审批大楼520房间审核,逾期列入下一年度审核。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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