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仲裁院案前约调成功调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区劳动仲裁院通过“案前约调”模式,仅用3天时间,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60余人,金额48.8万元。 近日,仲裁院在接到某保洁公司6名员工的维权咨询后,当即派人了解情况。该企业由于业务交接问题对员工福利久拖不决,协商不成之后单方解除员工60多人,且大部分为文化程度较低、临近退休的人员,劳资纠纷一触即发。工作人员在安抚同时,联系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告知公司相关法律规定及分析利害结果,通过“一对一”和“背对背”的调解,最终在仲裁院主持下,双方回归理性,达成了调解协议,在一个月的限期内发放***名劳动者经济补偿金48.8万元。 区劳动仲裁院为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解决实际劳动纠纷为导向,将调解职能移至案前,采取“约时、约地、约人”的方式主动介入调解,使劳资纠纷在进入复杂的法律程序前,就通过前期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最初阶段。此举不仅简化了劳动维权程序,还大幅提高仲裁的主动性与调解效能,成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新路径。截至目前,区仲裁院已开展案前约调37件,约调成功2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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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