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首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15年11月5日,吴某等55人来到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浙江山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员工6个月工资,共计23万余元。接到投诉后,区劳动监察大队迅速行动展开调查,分别于2015年11月16日 、2015年11月27日向该公司发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法人詹某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核对发放拖欠的员工工资,该公司法人詹某均已各种理由推脱拒绝。 由于詹某拖欠工人工资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己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莲都区区人力社保局于2015年12月31日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岩泉派出所于2016年1月11日立案调查,2016年1月14日将逃匿至外地的詹某抓获归案。2016年1月19日,詹某的***来到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将拖欠的23万余元工资发放至55名员工手中。 为确保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目前我区各有关部门正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处置欠薪机制,齐抓共管,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全力构建和谐莲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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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