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步走促城镇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2015年是我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年,在新形势下,人力社保局立足本职,积极探索,“四步走”,致力于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步增长,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 一、扩大就业,减少失业。就业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扩大消费需求的根本,必须首先致力于扩大就业,降低失业率。一是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的开发,目前,全区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17个,其中专门吸纳高校毕业生岗位10个;开发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54个,已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共73人。二是掌握莲都企业就业动态监测情况,全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继续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基数归零、动态归零。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由原先3%调整为2%。统筹安排使用失业和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三是引导劳动者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多种灵活的就业形式,大力提倡自主创业。 二、完善体系,加大力度。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社会保障的稳定器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被征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严格按流程办事,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了100%,做到“一人不漏、一天不拖、一分不欠”。二是扩大各项社会保障覆盖面,2014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30.8万人、基本养老保险新增2000多人。另外要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标准已从每人每月80元调整到100元。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大对困难群体参保的资金扶持。 三、深化改革,合理分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及其职能转变,根据《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若干规定》、《关于莲都区调整部分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人事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条例。调整好机关工作人员规范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标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巩固全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加强部分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落实工作特别是做好后续管理工作,我区已办理了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1500多人次。根据省厅浙人社发[2013]118号文件精神,组织落实进一步搞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有关工作。深入实施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和改革相关政策,探索和研究“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落实方案。 四、化解纠纷,和谐氛围。以“双爱”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仲裁维稳作用,化解企业劳资纠纷。我区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16件,同比增长36.4%;涉及劳动者人数449人,涉案经济标的1954.5万元;接待来人来电法律援助咨询500多人次。继续加大“双爱”宣传力度,对“双爱”活动先进典型进行表彰,营造社会氛围。联合三方四家单位开展督查工作,合力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目前,全区独立建会企业274家已全部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2家行业性联合工会涵盖105家企业、15家区域性联合工会涵盖588家企业全部签订,签订率达到了100%。此外,结合劳动监察大队,加强对本区劳务派遣市场的清理整顿,严格劳务派遣许可。加强劳动标准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指导和服务。充分结合信访维稳,着力打造“无欠薪”莲都,维护劳务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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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