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关于在全区有关单位推行职业员工人事管理制度工作的通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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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5日发表
近日,我区出台了《关于推行区直有关单位职业员工人事管理制度工作的通知》。根据该制度,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学校、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医疗资质的民办医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城市社区、96345市民服务中心以及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的区直有关单位均可按照此制度执行。该制度的出台为加强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职业员工队伍建设,激活用人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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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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