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院推行便民仲裁三项制度力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成立丽水市首家总工会派出庭。为进一步提升仲裁工作的处理能力,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工作目标,仲裁委员会联合区总工会在职工维权服务中心成立了总工会派出庭,总工会派出庭的成立是积极推行“基层预防、一线止争”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的有力尝试,更是拓宽劳资双方处理劳资纠纷的新途径,派出庭的成立增强了工会参与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力度,促进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二是建立仲裁建议回访制。针对用人单位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以及程序性问题,仲裁员在处理完争议后,向发生问题较多的单位发出《劳动仲裁建议书》,对其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规范劳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发出建议书的30日内对该单位进行回访,了解其对于建议书提出的问题进行规范的情况,并提供政策帮助,同时宣传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最新的劳动保障政策,以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水平,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目前,该项制度已实行,近期已向5家企业发出了《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 三是首开仲裁申请代收窗口。为进一步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成本,结合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高效便民的原则,仲裁院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走访乡镇街道,确定在区总工会及碧湖镇行政审批中心先行成立劳动仲裁代收窗口,想要维权的劳动者在乡镇就可实现仲裁申请。现总工会代收窗口已正式成立,碧湖镇代收窗口将于碧湖派出庭建成后正式对外代收,仲裁院也将争取在年内实现乡镇街道代收窗口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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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张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