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扩大到15个病种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5月25日发表
根据新出台的《丽水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就医管理办法》,我区城乡医保特殊病种范围将由原来的7种扩大到15种,特别是增加了2种儿童类疾病。具体增加的病种有脑血管意外、糖尿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帕金森病、肺结核、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特殊病种政策自实施以来,提高了特病患者的门诊报销比例,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以2013年度为例,特殊病种门诊就医人次51384人次,医疗费用总计2046万元,政策内可补偿金额1629万元,实际补偿金额1145万元,政策内补偿比70.3%。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扩大了特殊病种范围,有效解决了部分需要长期门诊治疗慢性疾病的患者经济负担,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待遇。 |
相关***: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张霓)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12:01: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