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积极参与“全民学宪法”行动,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3.各单位(科室)在履行好本系统、本单位普法责任的同时,结合科室职能和行业特点,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莲都建设全过程,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4.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认真做好本单位区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5.认真组织本单位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二、重点单位(科室)个性工作
(一)政策法规科
1.牵头落实“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学法用法宣传力度,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及督导检查,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
2.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加强对各单位(科室)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公务员管理科
1.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网络学法课堂、手机客户端学法专栏等,搭建和完善公务员学法平台。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完善公务员学法考勤、年度学法考试、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
2.在全区公务员队伍中组织实施“学法用法3年轮训行动计划”,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组织的思路,对全区公务员开展宪法法律知识集中脱产轮训,用3年时间全部轮训一遍,逐步完善公务员法治学习轮训制度。
3.加强公务员学法考核评价。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公务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通过集中考试、网络考试等形式,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全覆盖,强化考试结果运用,当年缺考或考试不合格,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
(三)社会保险科
依法规范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法治化建设。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编制《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信息,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正面宣传,提高社会大众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认识,提升参保意识。
(四)劳动关系科
1.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加强对《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表达诉求。
(五)督察室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各项党内法规,推动党章党规学习不断深入。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为核心的***权威。
(六)就业管理服务处
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法规,确保最新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和落实到位。在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中加强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七)劳动监察大队
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规范、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建设,促进用人单位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细化到内部管理中,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广大用人单位要诚信守法,规范用工管理,劳动者要懂法、知法、理性维权。
(九)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加强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日常招聘活动、企业***服务等渠道,向求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宣传普法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学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在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现场招聘区等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场所张贴普法宣传海报,派发业务宣传单,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普法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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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