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聘用胡慧玲叶奇伟两名同志为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复函
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区国司﹝2018﹞22号《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拟聘用胡慧玲、叶奇伟同志为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招聘胡慧玲、叶奇伟两名同志为你单位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请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附:2018年莲都区国资营运机构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对象名单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莲都区国资营运机构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对象名单
2018.12.4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招聘单位 | 何时毕业何院校系何专业 | 学历 | 试用(见习)期 |
1 | 胡慧玲 | 女 | 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018.06 浙江大学(函授) 汉语言文学专业 | 大学 | 6个月 |
2 | 叶奇伟 | 男 | 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016.01 国家开放大学(函授) 法学专业 | 大学 | 6个月 |
相关***: 莲人社〔2018〕309号.cebx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