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伟贤等2位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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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5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5〕4号),《关于转发省人力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陈伟贤同志晋升为正科级,晋升时间为2018年1月;
叶丹珊同志晋升为正科级,晋升时间为2018年9月。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 莲人社〔2018〕249号.cebx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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