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局系统工作责任制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明确科室、单位职责,全面完成2018年度全区人力社保各项工作任务,打造“首善担当创一流”的“莲都人社铁军”,根据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工作责任制考评实施工作的通知》,拟对局属各科室(单位)、干部职工2018年度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考评考核。现将《2018年度局系统工作责任制考评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2018年各科室(单位)项目设置和考核分工一览表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度局系统工作责任制考评实施意见
为全面完成今年区委区政府、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客观评价各科室、下属单位和干部职工的工作表现,根据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考评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主要分共性工作目标考核和业务职能工作目标考核。
1、共性工作考核。以区委、区政府出台的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职能工作及局重要工作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振兴、垃圾分类、对标赶超、“最多跑一次”、日常效能建设、作风督查、信息调研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全域旅游、六边三化三美、五水共治、安全生产、城中村改造、钉钉政务等工作。
2、业务职能目标责任考核。以各科室(单位)业务职能及2018年省、市、区分解到我局的工作任务为主要依据。
三、考评标准及分值
包括基本分、奖励分、减扣分及 “一票否优”事项。
1、基本分100分:共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40分,科室、单位的业务职能工作目标考核内容50分,局领导评议10分。
2、奖励分:
(1)基本分获得内部考核前2名的科室和基本分获得内部考核前2名的下属单位加分。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5分。
(2)被区级单位(活动办)等抽调人员、在“首善担当创一流”交流发言、过程考核,以及表彰、特色工作、创新项目中被区委区政府认可并加分的,相应的科室(单位)及抽调个人将双倍分数计分。
(3)年度内有关工作受到中央和国家部委文件表彰的,每起加8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文件表彰的,每起加6分;受到省厅、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起加4分;受到区委区政府和市局表彰的每起加2分。【受到以上相应层面通报批评的,每起双倍扣分到相应的科室(单位)】
(4)对招商引资、资金争取两项内容有所贡献并为本单位得分的相应科室(单位)视情加分,最高限额10分。
(5)完成信息任务的科室(单位),按录用分构成情况,给主要得分的个人加2分(个人信息得分占科室信息总分的50%以上,下同);完成信息任务150%-200%的科室(单位)加5分,并按录用分构成情况,给主要得分的个人加5分;完成信息任务200%(含)以上的科室(单位)加10分,并按录用分构成情况,给主要得分的个人加10分。
(6)其他经局党组研究,认为可以加分的项目。具体加分情况根据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减扣分:
(1)被重大事故、主流媒体曝光、督查扣分、纪委扣分、举证扣分的,相应的科室(单位)将以三十倍分数减分。
(2)项目建设、积案化解、26县发展实绩考核指标、市对区考核指标等被扣分的,相应的科室(单位)将双倍分数扣分。
(3)违反本局组织纪律、上下班、请销假等规章制度,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志愿服务等各类会议、活动,报送材料不及时等情形,被内部督查通报的,科室、下属单位扣8分/次【督查单项分值扣完的,再在科室(单位)总分中扣】,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扣5分/次,涉及个人扣10分/次。
(4)未按照信息考核办法完成信息任务的,按未完成的分值减扣,信息单项分值扣完的,在科室(单位)总分中减扣。信息任务完成率低于60%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扣10分,负责人扣8分,科室(单位)一般干部扣5分/人。
(5)其他经局党组研究,认为应当减分的项目。具体减分情况根据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4、“一票否优”事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息宣传、纪律督查6项工作如出现“否优”或“否决”情形的取消评优资格。
四、考评、考核结果运用
(一)奖励措施
奖励性补贴分为等次奖和得分奖。
1.等次奖按照区综合考评考核等次奖金对应相应职务系数计发。
2.得分奖按个人年终考核得分及对应相应的职务系数比例计发。局分管领导得分奖按各分管科室(单位)的平均分数为基数计发,主要领导得分奖按分管领导的平均数为基数计发。
3.公务员和事业干部分别计算。
4.招商引资和资金争取所计发到我局的奖励总额以60%比例优先奖励给主要贡献者。
(二)惩戒措施
1、除出现“否优”或“一票否决”事项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
(1)局党组统一部署的重点工作没有完成或者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2)科室(单位)工作人员明显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缺乏全局意识、团队协作精神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调离或降职,分管领导要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说明:
(1)年终考核指标连续两年有2个指标位列全市后三名的;
(2)全市年终有四项考核指标位列后三名的科室(单位);全市年终考核指标位列前三名的指标数可抵扣位列后三名的指标数。
五、基本要求
考评考核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和注重实绩、注重公论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价、考核,真正将工作实绩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得好的科室和个人评选出来,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2018年各科室(单位)项目设置和考核分工一览表
项目
分值
科室(单位) | 业务职能工作 (50分) | 共性工作(40分) | 班子综合评议 (10分 | 加分 | 扣分 | 得分 | |||||||
政信公开、电子政务、全域旅游、633、五水共治、安全生产等 (3分) | 信息、调研、宣传、领导批示件等 (8分) | 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党风廉政等 (3分) | 日常效能建设、垃圾分类、作风督查等(8分) | “最多跑一次”改革等 (5分) | 对标赶超、乡村振兴等 (5分) | 信访、综治维稳等(3分)
| 钉钉政务、企业走访等其他共性工作(5分) |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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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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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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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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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开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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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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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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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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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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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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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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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管理服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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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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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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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管理服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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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负责单位(科室) | 局班子 | 办公室 | 办公室 | 督察室 | 督察室 | 政策法规科 | 办公室 | 劳动关系科 | 办公室 | 局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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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莲人社〔2018〕201号.cebx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