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核拨丽水市职业技术学院等培训机构2017年第二批职业培训经费的报告
莲都区财政局:
根据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政发【2009】18号)、《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莲都区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莲财【2013】392号)和《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政办发【2015】110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我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和企业职工的技能和创业水平,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就业创业,2016年底至今,丽水市职业技术学院、丽水市绿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5家培训机构分别开展了中级中式面点师、初级育婴师和民宿创业示范班等第二批13期培训班,培训人数累计505名。
经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审核,该批498名参训学员资料齐全,符合培训补贴相关规定,其中498名学员半年内实现就业创业,给予该培训工种的全额补贴;295名学员在市、区鉴定中心鉴定,给予一次性全额鉴定补贴。费用共计伍拾万零伍佰肆拾元整(500540元)可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特此报告,请予核拨。
附:莲都区职业技能培训费用汇总表
莲都区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4日
相关***:
莲人社〔2017〕300号.cebx 2017年莲都区技能培训费用汇总表.xls 2017年莲都区技能培训情况说明.xls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