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招聘江高俊等33位同志为莲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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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5日发表
莲都区教育局:
莲教函﹝2017﹞161《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关于要求拟聘用江高俊等33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函》悉。经研究,同意招聘江高俊等33位同志为你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人员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招聘手续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1.2017年莲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名单;
2. 2017年莲都区人才引进招聘教师名单。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
***1、2.xls 莲人社〔2017〕231号.cebx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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