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古堰画乡小镇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证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运行,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莲政办发[2014]90号)文件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现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 年度筹资标准作如下调整:
成年人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为1420元, 其中个人缴纳350 元, 政府补助1070元 ;未成年人(包括18周岁以上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为 1270元, 其中个人缴纳 200 元, 政府补助1070 元 。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2017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 莲人社〔2017〕229号.cebx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