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招聘林梦佳同志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党校工作人员的复函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党校:
莲党校〔2017〕18号《关于要求拟聘用林梦佳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函》悉。经研究,同意招聘林梦佳同志为你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人员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招聘手续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2017年上半年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名单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上半年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名单
2017.9.12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何时毕业何院校系何专业 | 学历 | 见习期 |
1 | 林梦佳 | 女 |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党校 | 教师 | 2017.06浙江工业大学 诉讼法学 | 研究生 | 6个月 |
相关***: 莲人社〔2017〕219号.cebx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