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补充通知
莲都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7〕109号)精神,2017年下半年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政策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9月29日(学历、资历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三、莲都区属单位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向莲都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丽青路25号522办公室)申报,联系电话:2278021。
四、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申报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按《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7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丽人社〔2017〕65号)执行。通知可在市局网站“职称评审专栏”查阅,网址:http://rsj.lishui.gov.cn/zwxx/zczdgg/。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2.初定资格信息采集表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
莲人社〔2017〕218号.cebx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doc 初定资格信息采集表.xls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