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核拨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等培训机构2017年职业培训经费的报告
莲都区财政局:
根据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政发〔2009〕18号)、《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莲都区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莲财〔2013〕392号)和《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政办发〔2015〕110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我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和企业职工的技能和创业水平,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就业创业,今年以来,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等5家培训机构分别开展了中级中式面点师、互联网+民宿创业和高级育婴师等13期培训,培训人数累计527名。
经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审核,456名参训学员资料齐全,符合培训补贴相关规定,其中456名学员半年内实现就业创业,给予该培训工种的全额补贴;324名学员在市、区鉴定中心鉴定,给予一次性全额鉴定补贴。费用共计肆拾叁万柒仟伍佰捌拾元整(437580元)可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特此报告,请予核拨。
***:1.莲都区职业技能培训费用汇总表
2.莲都区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说明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
***1:2017年莲都区技能培训费用汇总表.xls ***2:2017年莲都区技能培训情况说明.xls 莲人社〔2017〕176号.cebx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