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组织成立相应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广电新闻体育出版局:
根据国家、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遵循“行业归口、分类评价、统一管理、整合提高”原则,请各单位组织成立相应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于7月21日之前将所有材料递交至莲都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联系人:汤杨倩;电话:2278021。
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单位须提交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申请报告。
(二)申请单位须提交拟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业设置目录及有关依据资料。
(三)申请单位须提交拟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组成名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专家),并同时提交每名评审专家基本信息及专业工作业绩。
(四)申请单位须提交评审专业所在的行业领域概况和该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现状。
上述申请材料须加盖单位印章后上报,并报送电子材料。
***:
1.莲都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建库情况表;
2.莲都区xx系列(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审批表;
3.莲都区xx系列(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信息汇总表;
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丽人社〔2017〕108号)。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
莲人社〔2017〕131号.cebx ***1.莲都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建库情况表.doc ***2.莲都区xx系列(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审批表.doc ***3.莲都区xx系列(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信息汇总表.xls ***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丽人社〔2017〕108号).cebx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