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莲都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府承担出资的函
区财政局:
根据《丽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先保后征有关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11〕40号)文件精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府出资(包括今后的基金缺口)根据土地“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按照区域划分,白云、万象、岩泉、紫金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被征地的由市政府承担出资;其它乡镇管辖范围被征地的由莲都区政府承担出资。莲都区行政区域内属国家、省、市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政府出资由市政府承担。
2013年1月-2015年12月,城区四个街道被征地农民核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指标为9524个,实际参保人数为9524人,市政府应出资185219106元。在莲都区域内的国家、省、市工程项目有9项,核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指标为3046个,实际参保人数为2305人,剩余指标数为741个,市政府应出资46371155元。两项合计231590261元(具体见附表1、2、3)。
2013年1月-2015年12月,乡镇管辖范围非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核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指标为5352个,实际参保人数为5352人,区政府应出资105978521元(具体见附表4)。
请财政部门根据参保情况进行政府出资结算。
特此函告。
附:1、四个街道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府出资情况表;
2、乡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府出资情况表(省市重点工程);
3、乡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指标使用情况统计表(省市重点工程);
4、乡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政府出资情况表(非省市重点工程);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
莲人社〔2016〕292号.cebx 附表1:四个街道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府出资情况表.xls 附表2:乡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府出资情况表(省市重点工程).xls 附表3:乡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指标使用情况统计表(省市重点工程).xls 附表4:乡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府出资情况表(非省市重点工程).xls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