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实施医疗保险统一疾病病种编码工作
为完善医保基础数据,从源头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操作,解决疾病编码上传诊断单一问题,以全面提升医保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应用,市社保局决定借鉴省社保局经验做法,在安顺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推广统一的“ICD-10(疾病诊断编码)和ICD-9-CM-3(手术编码)”。为了实施统一疾病病种编码工作顺利推进,5月10日,市社保局举办了全市实施统一疾病病种编码工作培训。市社保局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分管局长、医保部门负责人及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保科负责人及负责出院结算病种编码上传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得到省社保局的大力支持,省社保局、省人民医院的领导和专家莅临指导授课,分别从国际疾病分类基础知识、如何进行疾病诊断书写及主要诊断选择、ICD-10与DRGs的关系、疾病诊断编码信息的完善及应用、医师信息的完善及应用、智能审核系统运行经验介绍六个方面进行了实操培训,参训人员踊跃地进行了互动交流。
最后,市社保局分管负责同志对我市下一步医保实施统一疾病病种编码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统一疾病病种编码上传疾病诊断在临床医疗、病案管理、费用审核中的重要意义,只有从源头上规范了疾病诊断上传,再按照相应的审核规则通过智能审核系统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分析,才能真正减轻审核人员工作量,提高审核效率;二是要加强责任意识,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三是要及时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抓紧安排部署,积极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新病种编码,确保7月1日启动实施;各县区社保局要督促好所属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为如期启动实施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