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10月21日市发改委、市医改办、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顺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要求,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全部项目均纳入三大医保支付目录,按照三大医保政策支付。首批列入城市公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医院有:安顺市人民医院、安顺市中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西秀区人民医院和开发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五家医院。
为确保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如期完成,市社保局于10月26日及时向省社保局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得到了省社保局的大力支持,省社保局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安顺事宜,并联系社保系统开发商银海公司,做好系统导入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省社保局的反馈意见,市社保局及时与市医改办、医院等有关部门沟通对接,进行核查处理,并及时向省社保局汇报进展情况。经过5天的努力,在省社保局和银海公司的鼎力支持下,在市医改办的指导和相关医院的紧密配合下,该项工作已于2016年10月31日零时顺利实施。
今后,市社保局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前提下,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有序、可控和规范管理,建立激励约束和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后医保基金支付水平基本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