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维护双促进柔性化解纠纷
2016年9月6日,市仲裁委收到王某等人诉某啤酒厂劳动争议一案,职工王某等4人因车间停产整顿期间单位擅自变更工作岗位与单位产生纠纷后提出辞职,在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结算工资等方面与单位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市仲裁委提请劳动仲裁。
接到王某等人的申请后,市仲裁委立即启动案件处理程序,安排仲裁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分别向职工和单位介绍相关法规及政策,并对各类处理方式的利弊向当事人进行说明。9月19日下午,该案仲裁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提出调解建议,最终促成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单位向王某等4位职工支付了52000元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企业与职工唇齿相依,为保护企业生存和发展,安顺市仲裁委在合法、合理的框架下力促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劳动纠纷,积极倡导并有力推进职工与企业“双维护、双促进”的工作理念。截止2016年9月19日市仲裁委已调解处理案件148件。通过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有效地宣传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树立了客观公正的法治理念。一方面简化的调解程序使劳动者权益得到及时维护、节约了维权成本;另一方面对企业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损失也降至最低,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生产经营上,真正实现劳企双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