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大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市人社局采取有力有效举措,着眼提高依法执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一是定期通报案情。每月以案情通报形式,定期向各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通报案件数量、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类型,以及通过复议化解矛盾纷争的社会效果;受市人社局委托行使工伤认定行政确认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及案件的处理情况。以此警醒因行政管理工作或行政执法行为引发行政争议的行政机关提高认识,妥善处理;帮助行政机关了解容易产生行政争议的行政管理领域或行政执法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在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提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过程中进一步深化调解优先理念,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一季度通报了市人社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被复议的案件及西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
二是推行行政听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有关意见,完善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除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局长办公会讨论外,对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建立行政听证会制度,广泛倾听民意,使行政过程的公开性、透明度得以增加,在有效地保障相对人权益的同时,政府的声誉也得到提高,在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架构起一个双方能够沟通与合作、引导与接受的空间。4月下旬,我局召开了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金筹资标准的听证会。听证会上,参会代表对市人社局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提高了群众的行政决策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的行政行为给予了高度肯定。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及《安顺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行政过错的鉴定、行政过错责任形式、行政过错追究的组织领导、行政过错的发现途径、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对进一步提高人社干部的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办事质量,切实维护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制度实施以来,市人社局没有发生一起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