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听证会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金筹资标准
2015年4月22日,安顺市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安顺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金筹资标准听证会召开,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金缴费标准从以前的每人每年60元拟调整至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单位缴费72元,个人缴费48元。该局法规科负责人主持了听证会,安顺市参保人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商会代表、市总工会代表、企业代表等相关人士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听证会陈述人就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金缴费标准相关情况介绍,从2001年起,安顺市实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金参保缴费以来,每人缴费标准为60元∕年,最高报销比例92%至95%,最高金额为30万。近几年来,由于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大额医疗户互助金出现了严重的收不抵支,“例如如胆囊炎手术,2007年人均费用为从4034.68元,2013年上涨到10766.12元,医疗费用的增长率为167%。”
同时,全省各地州市已对此进行了调整,目前,唯有安顺市还实行人均60元/年的筹资标准,此标准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2012-2013年度,安顺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金累计亏损1177万元,且有不断加大的趋势。
根据《贵州省行政听证规定》规定,本次听证会应到会20名代表,实际到会代表共16名,其中有参保人员代表、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商会代表、市总工会代表、企业代表等相关人士。参会代表产生方式为自愿报名和委托推荐相结合,此次听证会,只调整筹资标准,其他政策不变。
参会代表安顺市政协委员毛永祥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样的互助精神是值得提倡和弘扬的,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安顺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金缴费标准从以前的每人每年60元调整至每人每年120元,这样增长幅度是合理的。企业代表赵同刚表示,通过认真听取听证会陈述人的讲述,这样增长幅度是有依有据的,且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非常赞同提高筹资标准。不少代表也提出建议:希望安顺市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增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金收支情况宣传,让更多的城镇职工对其更加了解。同时听证会陈述人对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一一作出回复。
最后,所有听证会所有代表对听证事项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