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仲裁院二进一推促和谐
近日,安顺市某铝业生产厂杨某等145名职工,如愿拿到了加班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等110余万元的补偿,职工和厂方日益激化的对抗和矛盾得以化解。厂方通过和职工达成和解,留住了这些岗位能手,保障了正常生产,同时也发现了管理上的不足,改进了工时、考勤等用工管理制度。仲裁院依据职工和厂方的申请,为部分职工将调解协议通过仲裁审查确认置换成仲裁调解书,一起集体性劳动纠纷被成功案外调解,职工、企业取得双赢。
安顺市仲裁院在第一时间深入企业,充分听取职工诉求、了解职工想法、稳定职工情绪,向职工介绍合法的维权程序,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成上访、闹访、群访等事件。随后,通过向企业了解相关情况,查阅企业相关制度、考勤等资料,仲裁院工作人员发现企业确实存在未与部分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职工加班工资等情况,但职工反映也有夸大和不真实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经过仔细分析,找准职工和企业双方矛盾形成原因和症结,先后多次和企业与职工交谈,了解到职工真正目的是希望厂方能合理安排工时及休假制度、依法计算加班工资,并不是真正想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只要厂方能规范管理、合法支付各项待遇、报酬,诉求上愿意做出让步;仲裁院的工作人员向单位介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厂方也认识到在管理方面的确存在漏洞。仲裁院工作人员专门向企业介绍了加班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的法定计算方式,便于企业合法的计算出应向职工补发的具体金额。厂方表示,在岗的职工大多数为熟练工,不愿看到这些技术熟练的工人离开,愿尽最大力量向职工们补发加班工资和带薪年休假工资。
这一群体性劳动纠纷的化解,正是安顺市仲裁院以“二进一推”(进园区、进企业、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活动为工作抓手,“接地气、惠民生”,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构建劳企双赢和谐劳动关系的实际体现。安顺市仲裁院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调解是高质量结案方式、调解是办案能力强、调解是息诉罢访”的工作理念,将预防调解工作贯穿于纠纷处理全过程,改变以往“坐堂办案”的工作模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深入园区、深入企业、深入到职工中去,处理一批纠纷、帮助一批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在劳资双方对簿公堂前去化解矛盾纠纷,一方面劳动者节约了维权成本,另一方面对企业可能带来的负面印象及损失也降至最低,真正实现劳企双赢、共赢。
(仲裁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