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起纷争深入企业促和谐——市仲裁院深入实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侧记
4月22日,一起涉案标的达16万元的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在仲裁院仲裁员的多次调解下,韩桂兰等六位申请人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3月17日,韩桂兰等六位申请人到我院反映安顺市恒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等。为稳定员工情绪,掌握案件情况,仲裁员当即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仲裁院负责人及时安排仲裁员到企业了解情况。经了解,恒伟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确实存在未与部分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支付部分职工加班工资的情况,但职工反映也有夸大和不真实的内容。根据该案案情,仲裁员仔细分析,找准矛盾形成原因及案件的症结,先后多次深入企业分别与双方当事人交谈,摸清双方心理,从维护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角度,向双方讲述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六位申请人从用人单位角度考虑,作出适当的让步,用人单位也从职工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尽量弥补给职工造成的损失。最终,用人单位分别支付六位申请人人民币1.2万元,共计人民币7.2万元。
仲裁院工作员主动深入企业,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接地气、惠民生”的工作态度与作风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首肯与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