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尽职尽责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秉公执法尽职尽责、为农民工排忧解难”。2013年6月8日下午,川籍农民工徐泽品、唐家才等为安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送来了这样一面锦旗。“这段时间给你们添麻烦了,送这一面锦旗向你们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谢谢你们了!”
今年3月,安顺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到徐泽品、苟春云、苟春国等5人的投诉,称在安顺市西秀区东关办事处某房开项目做工被拖欠工资共计128600元。
接到投诉后,安顺市劳动监察支队立即指定两名监察员对该案进行核实,并展开协调处理。经查,某建筑公司承建西秀区东关办事处家运天城B组团项目后,将其中部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包工头程某。工程于2012年9月完工后,建筑公司已将全部工程款及根据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的客观情况赔偿给程某的8万元人民币全数支付给程某。可程某却以工程超期,导致项目亏损无力支付为由拖欠了徐泽品等5人的工资128600元,同时向徐泽品、苟春云、苟春国等5人分别出具欠条。劳动监察员了解以上情况后,在包工头拒不支付徐泽品等5人被拖欠工资的情况下,依法组织承建单位与徐泽品的5人进行协商,并依法告知承建单位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负有法定的支付义务。经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后,安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处理,并及时向承建单位下达的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承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照《劳动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一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及时支付徐泽品5人工资128600元。
6月6日,在安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由劳动监察支队相关办案人员现场监督,徐泽平等5位农民工如愿拿回自己被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