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对我市进行非法用工专项检查
2009年7月20日至21日,省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查组一行七人对我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督查。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抽查了西秀区和关岭县,实地查看了“四小”企业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劳动用工情况、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违法犯罪情况。通过检查,督查组对我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同时,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四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
2、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
3、社会保险参保率普遍偏低(工伤保险较高);
4、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女职工劳动保护等不到位;
5、劳动时间过长。
针对以上问题,督查组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1、加起监控,只有合法“四小”企业才允许其正常生产经营(“非法取缔、违法整改”);
2、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知法守法;
3、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