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人社局强化措施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催收工作
近期,镇宁县人社局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强化创业担保贷款贷后催收工作,对即将到期的贷款,提前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做好督促还款工作。切实维护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健康开展,确保创业担保贷款按照按季付息、到期还款的原则,更好地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积极作用,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现“放得出、收得回、效果好”的良性发展。
一是对贷款到期当日未还款人员,通知反担保人,并联系反担保人共同催收;二是针对贷款逾期人员,及时给借款人和反担保人送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三是针对逾期并送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还未还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条款和程序将借款人、反担保人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催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将借款人、担保人违约情况通报给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四是对具有还贷能力拒不还款的逾期户,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并协同财政部门按月抵扣反担保人工资还贷,直至还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