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鹤人社事业〔2017〕4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宝山管委有关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鹤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鹤人社〔2017〕96号)精神,决定开展我市2017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聘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符合《关于印发鹤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鹤人社〔2017〕96号)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可申报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中的各类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时间等,原则上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取得。有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要求的,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计算到2017年11月30日。
二、申报数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数量,按上年末全市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0%确定。结合我市实际,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数量等因素,实行宏观调控,逐年逐步到位。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已达到本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数3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申报推荐人选。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事业单位,可按不超过本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数30%(含已聘任三级岗位人员)的比例推荐人选。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报《鹤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个人申报表》。
(二)单位推荐。事业单位填报《鹤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按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设置比例和条件,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评议,确定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按隶属关系推荐上报。
(三)审核报送。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填报推荐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公示、核准。
(五)单位聘用。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三级岗位设置数量和人选,进行岗位聘用,并按隶属关系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推荐函;
(二)《鹤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1,一式2份);
(三)《鹤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个人申报表》(***2,一式2份)、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含电子版)和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四)《鹤壁市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3,一式2份,含电子版);
(五)事业单位出具的申报人员公示证明材料;
(六)截至2017年11月底,申报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同意延迟退休的文件。
五、有关要求
(一)向专职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人员倾斜。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作为候选人参加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选。严格控制兼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数量。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和申报工作是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申报推荐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在申报推荐过程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逾期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1.鹤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
2.鹤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个人申报表
3.鹤壁市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