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市本级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根据《鹤壁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鹤人社医疗〔2016〕3号)规定, 经专家评估小组对申请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实地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现将拟定点的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医院(山城区汤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清源口腔个体诊所、王修智口腔诊所、何俊堂口腔个体诊所。
二、零售药店:鹤壁市康美健药房、鹤壁市灵芝堂大药房、鹤壁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鹤壁市一心大药房、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新特药大药房、鹤壁市裕丰大药房、鹤壁市天宝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香江医药分店、鹤壁市天宝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打柴口医药分店、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华山路店、鹤壁市永春堂大药房、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鹤壁淮河路店、鹤壁市同心堂医药有限公司、鹤壁市药圣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店、鹤壁市恒健医药有限公司、鹤壁康键大药房有限公司淇滨分公司、鹤壁市同康大药房、鹤壁市药圣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六分店、鹤壁市天天好大药房、鹤壁市鹤源大药房有限公司、鹤壁市药圣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店、鹤壁市福乐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鹤壁市药圣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七分店、鹤壁市千禧新特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十一大药房、鹤壁市济仁堂大药房。
监督电话: 市医保处医疗管理科3365362
市人社局纪检组 3328401
公示时间:2017年1月19日—2017年1月25日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