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鹤壁市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鹤壁宝山产业集聚区,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我市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指标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人,高技能人才1人,产业创新领军人才1人;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指标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人,产业创新领军人才2人。请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6】100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6】97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选拔推荐工作。
有申报意愿的专家可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hb.lss.gov.cn)“公示公告”栏查询相关文件,并按照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申报并报送书面及电子材料。报送材料具体要求、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和有关表格请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 “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中心”板块查阅和。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将遴选出的申报者于8月20日前推荐至市人社局专技科,过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市人社局对基层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正式推荐人选。
联系人:刘义波 马金月
联系电话:3327002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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