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经开区积极落实推进裁审衔接机制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推进我区裁审工作的有效衔接,近日,我区积极参与由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牵头,联合浔阳区、濂溪区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及副院长及市劳动监察局局长等一行人赴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庭审观摩及座谈。该院分管副院长陈峰、民事审判庭庭长陈新娟、民二庭庭长何凡等同志参加座谈。
陈峰副院长介绍了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的审理及裁决情况,就建筑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伤保险缴纳、特殊行业职工患职业病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交流。随后,双方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进行了讨论。双方认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的有效措施,可以更好地发挥仲裁简便快捷的优势,对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着积极良好的推动作用。
随后,双方就裁审受理范围、裁审程序衔接、裁审衔接沟通机制等进行了探讨,初步形成了四项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商讨每三个月或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互通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受理范围、适用标准等问题;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双方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劳动争议处理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和资料对接,并通过微信工作群形成密切协作;三是建立办案指导制度,通过加强疑难案件研讨、类案分析等方式,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四是建立人员互通制度,联合培训业务,开展庭审观摩,提升办案素质,促进裁审一致率的提高。
(九江经开区 刘敏 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