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工资摊大事欠薪老板及时支付获谅解
近日,瑞昌市劳动监察局在公安局的协助下妥善解决一起欠薪纠纷,为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8万余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该市徐某金从徐某裴处承包某影视楼装修工程,为尽快完成该项工程,徐某金先后聘请民工30余人,因管理不善,工程完工后亏损8万余元,因此,徐某金就拖欠桂某、邹某等27名民工工资82335元拒不支付,并鼓动民工找徐某裴讨要,被拖欠工资的民工由于没有拿到工资,也得不到徐某金的回应,无奈之下将此事投诉到瑞昌市劳动监察局,要求维权。
考虑到这是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瑞昌市劳动监察局决定将此案移送到瑞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办理,该大队接到此案后,迅速联系徐某金,并对其因亏损而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了法律宣传与教育,最终,在该大队民警耐心的思想工作下,徐某金非常感动,并表示愿意从亲友处筹集资金偿还拖欠的民工工资。
2017年5月11日,在瑞昌市公安局、劳动监察局的组织下,徐某金将从亲友处筹借的8万余元集中发放给被拖欠的民工并取得民工谅解,一起欠薪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瑞昌市人社局 张晓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