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 16号),组建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职责调整
(1)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3)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的职责。
(4)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
(5)将我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的相关职责划给市商务局,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措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浔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浔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3)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5个,包括: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劳动监察支队、仲裁院、人才培训中心、考试中心、专家中心、自主择业中心、信息中心、职鉴中心、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九江市社会保险事务管理局、九江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九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局、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九江市技工学校等。
第二部分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718.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538.0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95.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7184.38万元,2016年度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23.69%,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139.81万元;事业收入125万元;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919.5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8718.2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803.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99.2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915.18万元,, 2016年度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8.6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915.1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39.8050万元,决算数为6139.8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398.84万元,决算数为39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人力资源事务348.84万元,决算数为34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组织事务50万元,决算数为50万元;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1065.26万元,决算数为106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58.465万元,决算数为4258.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89万元,决算数22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35万元,决算数为19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631.09万元,较上年增长13.78%,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401.25万元,较上年增加7.1%,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支出成本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21.12万元,较上年增长43.47%;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6万元,决算数为10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5.91%。
1、 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万元,决算数为59.11万元,完成年初的62.2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9.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70.5万元,决算数为4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5.39%,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用车车改。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217.46万元。其中:办公费73.74万元,印刷费15.36万元,物业管理费32万元,差旅费47.42万元,维修费426.96万元。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0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其他用车1辆。2016年4月份本系统行政和参公单位已参加车改,因为2017年办理移交手续,所以2016年12月31日账目上还有24辆。目前为此本系统事业单位车辆有5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执法车1辆。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第四部分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