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州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州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州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全州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延边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全州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项目库
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返乡创业工作,给创业者搭建一个“想创业、有业创、创成业”的创业项目服务平台,逐步建立适合我州实际的返乡人员创业项目库,提高创业成功率,州人才办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征集创业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建设返乡创业项目库,搭建创业者和创业项目的对接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更多创业机会和创业选择,激发创业者创业激情,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促农增收,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本身具有可转化性,符合我州产业发展导向,重点突出本土化、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等特点。
(二)创业项目须具备一定的市场前景、准入门槛较低、资金投入少、见效快、风险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成熟性,准备周期在3个月以内,资金回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并具有一定的就业容量,适合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的项目。
三、项目类别及落实部门
(一)特色种植业、养殖业项目。(州农委、州林管局、州畜牧局、州水利局)
(二)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州农委、州林管局)
(三)林产品加工项目。(州林管局)
(四)机械加工项目。(州发改委)
(五)食品加工项目。(州工商局、州技术监督局、州环保局)
(六)三产服务类项目。(团州委、州妇联、州残联、州旅游局、州商务局)
(七)轻纺加工项目。(州科技局、州技术监督局)
(八)社区就业创业项目。(州民政局)
(九)文化旅游业创业项目。(州旅游局)
(十)新兴产业项目。(州科技局、州工信局)
(十一)围绕产业集群、园区、骨干龙头企业的配套项目。(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工信局)
(十二)电子信息、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项目。(州工信局)
(十三)其它有独特优势且创业门槛较低的项目。(州发改委、州工商局、州工信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民委)
四、项目评估与推介
(一)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做好协调安排,组织收集适合返乡创业的项目,对其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可行性(市场分析、利润分析)、可操作性(人员要求、资金需求、场地需求)、可靠性(经营建议、经济效益、潜在风险)等方面进行评审、筛选后,规范填写《延边州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项目征集表》,统一报送州就业服务局工作信箱。
(二)州就业服务局筛选适合创业的优秀项目纳入返乡创业项目库,通过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网、创业培训班,以及举办各种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等方式开展项目推介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州直各相关单位要遵循面向社会、立足本地、利用资源、发挥优势、服务社会的原则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范围广泛征集适于创业的项目,努力发掘可报送项目,积极开展创业项目征集和储备工作。原则上每个单位应上报不少于5个创业项目。州直相关单位特别是发改、工信、工商、农业、林业、畜牧、科技、商务、旅游、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从实际工作出发,择优推荐符合征集范围的创业项目。
(二)各县(市)、州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创业项目征集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重要作用,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部署并开展好工作。本次创业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登陆延边就业创业网站(www.ybggjy.gov.cn),注册“单位用户”,按提示内容填报创业项目信息。今后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应按上述登陆方式适时发布创业项目,州就业服务局做好创业项目的动态管理工作。
联系人:宋美顺 联系电话:2879104
工作邮箱:177****1017@189.cn
***:延边州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项目征集表
创业项目征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