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全州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聘任制公务员的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特殊人才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州社会保险基本预决算草案;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以及社会保障执行情况监督工作。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和意见,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医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州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激励工作;负责引智项目和受聘我州的外国专家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军队专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专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专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专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受理人事和劳动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负责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法制与劳动监察处、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障监督处、就业处(农民工工作处)、公务员管理处、考核奖惩处(州政府绩效评估办公室)、军官转业安置处(州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办)、行政审批办、机关党委(人事处)。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9年收支总预算1443.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80.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443.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3.79万元,占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3.79万元,占100%。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144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79万元,占88.23%;项目支出170万元,占11.7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35.89万元,占81.32%;公用经费237.9万元,占 18.68%。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3.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3.7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49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79万元,占88.23%;项目支出170万元,占11.7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35.89万元,占81.32%;公用经费237.9万元,占 18.6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5.61万元,占89.05%,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离退休干部的离休费等支出。卫生健康74.69万元,占5.17%,主要用于我单位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的缴存。住房保障(类)支出83.49万元,占5.78 %,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1273.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以后车辆减少。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本级预算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单位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级预算单位办公用房8680平方米,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事业单位考试中心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绩效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 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表(***)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