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实行三查七对法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近来,针对工伤保险基金压力与风险问题,珲春市通过实行“三查七对” 法,强化待遇审核,确保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三查”:
一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审核工伤待遇前,先从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工伤职工的参保缴费信息,看是否为参保后发生的工伤、缴费是否正常,再予以确认待遇享受资格。
二查资料有效性。重点审核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前后病史是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之处。对单笔数额较大,或单笔数额虽不大但就诊频次异常、病史无法印证或相互矛盾以及有其他疑问的,及时与就诊医院进行电话、信函、实地核实,并在***背面详细做好备案记录,内容包括联系时间、联系电话、核实内容、经办人签名等,以便随时校验、核查。
三查治疗合理性。在审核医疗费用时,重点审核各项检查、治疗是否与工伤部位或职业病病情相符,是否有不属因工伤引起的其它疾病的医疗费用,是否有多收费、乱收费、搭车开药、过度医疗等现象,是否有病情已达出院标准而不出院的治疗费用,是否有虚开费用等情况。
“七对”
具体是对工伤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工伤发生时间、工伤申报时间、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待遇计算结果等7种信息进行重点核对。
核对内容包括:核对工伤认定书、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以及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一致,核对工伤认定书中的工伤单位和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缴费单位是否一致,核对工伤申报时间是否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核对劳动合同解除时间是否准确,核对待遇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等。
(珲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李宏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