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三举措确保2018年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质量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安排,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集中在5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结合《贵州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业务经办规程》和《兴义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环节相关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兴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通过“三项举措”,确保2018年待遇人员生存认定工作质量关。
一是严格执行认证工作程序
为防止乡镇(街道)、村(社区)级认证经办人员在一年一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时“走过场”、“闭门造车”,出现死亡待遇人员继续领取待遇的现象,从本年度开始,开展认证工作时除采取传统的被认证人员签字按手印外,还需采取现场取照认证,即:认证人员需对被认证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写有认证人姓名、认证时间或直接写上被认证人姓名、身份证号、认证人姓名、认证时间进行现场拍照,该照片(以被认证人名字命名)分村(社区)保存一年以上(也可采用更先进方式进行认证,需及时报备)。
二严格落实认证结果验收制度
按“谁认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证结束后,市城乡养老保险中心将抽人对所有乡镇(街道)进村入户进行验收,对未按“规定动作”操作的乡镇(街道)将作为下半年稽核检查的重点或进行通报,出现“死亡人员”超领养老金,由认证人员负责追回,无法追回的,责令认证人员退赔。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
对在认证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的等违反工作纪律,导致“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待遇的现象的,一律移交纪委及监察委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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