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基层信息共享避免社保基金流失
民生之事无小事,涉及民生各领域的业务经办都应该是严谨的。特别是涉及民生资金的领域,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工作稍微马虎,不但让群众利益受损,还将导致国家民生资金的流失。
由于一些基层职能部门工作上的疏忽,信息报送错误致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错误数据时有发生。同时因为死亡信息的错报、乱报导致城乡养老保险系统中个别死亡注销人员死亡时间不准。
比如曾经的一次检查就发现了以下三组错误信息:1、在国办扶贫系统24362人中身份信息出错1435人(其中:20位身份证号码940人,虚拟身份证号码845人),该信息出错导致城乡养老保险系统出现垃圾数据3000余条,医疗保险系统出现垃圾数据5000余条。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中死亡注销人员8921人与卫计系统中死亡人员比对,死亡时间不符有1351人,调查核实后追回超发养老金10余万元。3、部分年满60周岁人员在城乡养老保险启动前已死亡,因家属未到公安机关注销户籍信息,导致全市1000余人死者家属继续冒领养老金(已核实追回)。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三点:一是一线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报人员死亡信息时随意性较大,只要确定人已死亡,随意报一个死亡时间,不以具体死亡时间为依据,报早则群众少领待遇群众利益受损,报晚导致超发待遇国家社保基金流失;二是由于部分经办人员在录入时不细心,录入错误;三是部分基层部门经办人员未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将错就错,不以事实为依据。
信息错误及各部门间的信息不一致,不仅让后续的更正工作难度增加,也出现各种奇芭怪相,一个人在一个管理系统内的信息“死了”,但在另一外系统内却还“活着”,因此证明“我是我”,活着的人“死了”,死了人还“活着”的证明就出现了。
为确保相关人员信息准确,减少群众办事跑路,降低经办部门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各相关民生部门宜尽早实现信息共享。本人认为,可从下方面进行探索和改进。
首先,基层村组(社区)上报的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
其次,各民生部门在信息数据上要做到横向定期比对,纵向保持一致。这就要求各系统管理部门相互协调,信息共享,加强联系及沟通。公安、计生、民政、人社四等部门联动,定期从系统抽取数据进行比对,对不符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修改,死亡人员一直未销户的,及时核实后通知家属进行注销。
再次,在后续管理中由村组(社区)按月统计的人员信息变动表,汇总到乡镇公安部门进行核查确认,并及时通知家属办理相应户籍事宜,最后由公安部门与其他部门比对共享,减少错误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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