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档案查借阅管理工作建制度
档案工作是管理档案并提供档案信息为社会服务的一项事业。保存档案的目的是为各项工作服务,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为此兴义市人社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建立了较为规范档案查借阅档案制度。
一是因单位、家庭、个人工作、生活需要的,都可借阅已开放档案,但原则上只能在阅文室内查阅,确实要借出的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签批,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二是查找利用档案者,一律凭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
三是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画图、划线、折叠、涂改、撕页、拆卷等。借阅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不准将档案材料带回家或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更不准将档案保密内容外泄。
四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喝水、防止烧毁、水渍档案。
五是借阅者归还档案时,应填写利用效果信息反馈,认真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如发现有撕毁、遗失、涂改和损坏现象,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是复制、抄录档案资料,要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了档案的管理、保存、利用,为单位、个人查阅档案提供了便捷,使档案能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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