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医保政策力阻病根变穷根
目前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各级各部门针对致贫原因精准施策,州人社局结合扶贫相关文件精神,重磅出台调整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等惠民政策州人社局发[2017]2号文件,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三年时间内实施对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上调5%、精准扶贫户报销比例再上调5%;提高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在原报销封顶金额3万元/人/年基础上提高0.5万元/人/年;降低城乡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将原5000元起付标准调整为3000元,取消大病保险15万元的封顶线,对分段报销比例上调5%,精准扶贫户对象分段报销比例再上调5%,同时将基本医疗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乙类项目费用由原来个人自付15%调整为个人自付8%,;通过调整报销比例、大病医疗救助等惠民政策,很大程度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出,有力遏制因病致贫恶性循环。
为进一步让参保人员享受到医保惠民政策带来的红利,按照市医保中心领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知识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待遇审核人员要严以律己,加强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同时深入村组走访群众,严防造假骗保,切实把医保惠民政策精准实施到户,让贫困之家摆脱病魔困扰,共同实现全面小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