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兴义市仲裁院调解仲裁信息化工作
兴义市仲裁院在兴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学习围绕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调解为主、调裁结合的原则,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诉求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按照《贵州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标准,仲裁院设有专用仲裁庭(90㎡)、专用调解室(30㎡)、院长办公室、仲裁员办公室、档案室,办案设施设备齐全,办案经费有保障。
尤其是2016年成功创建示范仲裁院后,仲裁庭增配了庭审查证高清显示屏、证据高拍智能展示台、全方位高清数字***头,并配套安装了庭审实时直播演示系统,使庭审全程具备了同步查证、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记录、同步刻录、证据同步展示的信息化功能。同时完善的仲裁庭庭审设备使整个庭审现场更加庄重严肃,便于仲裁庭审环节的实施,忠实反映了庭审事实,同步录音录像对办案人员、当事人形成了更好的保护
目前存在办案实践与信息技术化没有深度融合,“管理现代化、服务精细化、庭审数字化、经办一体化”只是初步实现,没有形成“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模式的问题。
下一步兴义市仲裁院将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使办案实践与信息技术化深度融合,实现调解仲裁管理现代化、服务精细化、庭审数字化、经办一体化目标,着力打造具有时代特色的“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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