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采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一个单位顺利进行各项活动的基础,在单位资产中占有重很大的比重,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兴义市人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兴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人社部门实际,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法中强调各股室(部门)购买固定资产要按照采购流程按步骤进行采购;对工作调整调动等情况,变动人员应及时进行办公设备的移交,填写固定资产移交表;各股室(部门)存在报废的资产,要填写报废申请表并将报废资产交于人秘股统一管理。
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保障单位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要求我们全局职工要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善政府采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相关推荐
兴义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有机肥采购项目(B包)采购公告
兴义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硫酸钾复合肥采购项目(A包)采购公告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兴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