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社局2016年工资福利工作取得实效
2016年以来,市人社局坚持以各项工资福利政策为依据,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晋级、晋档、晋薪工作12000余人;审批完成兴义市48个单位5000余人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审批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68人,并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审批兴义市机关事业单位调整遗属困难补贴标准工作,共涉及遗属困难补助对象928人,补助资金200余万元;开具工资介绍信1000余份;完成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确定、见习期人员转正定级、职务变动工资审批、退休人员工资审批工作;完成全市80余个单位公务用车补贴审批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分别调整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林业局森林公安512人的警衔津贴标准。完成全市机关单位860余人职务与职级晋升和并行工资变动审批工作。完成全市18000余人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审批工作。完成市法院、市检察院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共14000余人。完成2016年全市工资年报汇总上报工作;联合市目标绩效考核办、市财政、市纪委、市教育局等有关单位,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目标绩效审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资福利工作。
(图为工资业务审批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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