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做好分工指导确保核查整改出实效——兴义市人社局大力抓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核查整改指导工作
根据省、州安排,2013年底,兴义市全面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由于普遍存在未批先用、批少用多等一些特殊情况,为解决乡镇(街道)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纳入保障对象的范围越来越大。2015年初,全市已申报纳入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达2万余户共10万余人。检查中陆续发现,部分乡镇审核把关不严,把一些没有用地批文不在保障对象范围的失地农民进行了申报。
2015年,我局及市被征地农民领导小组分别组织人员多次深入乡镇(街道)进行了全面检查。2016年,市政府办又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兴府办发〔2016〕46号)作出全面安排,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情况进行重新梳理统计,对存在的问题务必认真核查整改。我局积极履行职责,全面深入学习,明确专人对不同乡镇(街道)进行分工指导,确保全面抓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核查指导及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强化政策把握。我局组织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国家及省、州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所有政策及指导意见,认真学习和专研本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经办规程等。对如何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开展核查清理、今后如何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规范申报和审核进行了反复讨论和明确,要求每位业务人员必须全面掌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精神,把政策弄懂吃透,熟悉申报、审核等经办环节各项流程,牢记所有申报资料、统计表格的填报要求等。
二是明确整改方向,细化整改内容。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兴府办发〔2016〕46号)精神,结合省、州要求以及在以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要求各乡镇(街道)在核查整改中务必将已纳入保障对象的被征地农民按移民类征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地和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等类别进行分类核查统计,重点围绕征地文件依据错乱、申报征地面积比例错误、不符合条件或未征地违规申报等方面进行核查整改。整改内容主要包括:征地依据错乱的必须核准理清正确填报,征地面积错误的必须纠正,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未征地违规申报的必须坚决清退,已超领取或不该领取的养老金必须退回等。
三是责任明确到人,做好分工指导。为了让该次核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执行政策不出偏差,我局根据申报人数多少及存在问题的多少对乡镇(街道)进行了适当划分,通过分工分别交给相应的同志负责指导,建立***了解机制,以便乡镇(街道)在清理核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得以及时解决。同时,如遇特殊情况个人不能把握的,将由集体讨论合理确定解决方案,需要深入乡镇(街道)现场指导的及时深入现场进行指导。本次核查整改期间,本局人员深入乡镇(街道)现场指导十余次,通过电话或QQ联系交流指导百余次。通过合理分工负责,确保了该次核查整改全面、深入,取得了相应实效。
截止2017年初,各乡镇(街道)核查整改全面结束。全市已申报纳入保障对象的各类被征地农民21110户共105385人,其中水库移民征地4371户共21000人,其他征地16739户共84385人。7个乡镇(街道)存在未征地违规申报或申报征地比例错误现象,涉及人员384人,已发放应清退养老金共867740元,已清退27人共24450元,其余正在清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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